縱火還從警所脫逃 男辯幻覺法官不採信
2017/06/21 09:5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以打火機點燃松香油,朝裡面有住人的民宅丟擲,事後不僅從分駐所成功脫逃,落網還聲稱因為吃安眠藥才會出現幻覺,新竹地院依放火燒毀住宅罪判刑4年2月、脫逃罪判刑5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1月5日晚間9點多,因心情不佳,竟步行至一處木屋外面入口斜坡處鐵欄杆前,以打火機點燃裝有松香水的塑膠瓶後,朝向鐵欄杆內房屋外牆丟擲,而掉落至房屋屋簷下方的機車,致機車右後方塑膠車殼受熱燒熔及燒失、座墊有多處液體濺射燃燒痕跡,幸未延燒至房屋。
警方當晚逮捕陳男,並帶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詢問,竟於隔天下午2點多,趁警方詢問完畢之際逃出分駐所,後來遭警方再次逮捕。
陳男坦承因心情不佳而丟擲已點燃裝有松香水的塑膠瓶,引燃機車,卻矢口否認有何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犯行,辯稱沒有燒房子的意思,是因當時因服用過多安眠藥,以致精神不穩。
法官為此詢問精神科診所,瞭解陳男就醫及用藥情況,醫師說開立藥物為助眠劑,用於治療睡眠障礙個案,副作用為口乾、頭暈、嗜睡;服用不會產生幻想及妄想,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
最後法官依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判刑4年2月。又犯脫逃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