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金標出獄半年犯案 法官斥:棄假釋恩典如敝屣

嫌犯陳金標穿著保全制服,偽裝成保全人員,被江蕙的弟弟指認出來。(記者王宣晴翻攝)

嫌犯陳金標穿著保全制服,偽裝成保全人員,被江蕙的弟弟指認出來。(記者王宣晴翻攝)

2017/06/20 15:2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江蕙胞弟遭歹徒陳金標強盜未遂,陳男被逮後還反咬警方栽贓、江蕙編故事,士林地院為此傳喚多名員警、江蕙本人及其家人出庭作證,最後證實陳男的指控全是子虛烏有,完全不採信,痛批他對假釋恩典「棄如敝屣」,今依加重強盜未遂罪判他7年6月徒刑,可上訴。

陳男去年12月闖入江蕙胞弟位於新北市淡水楓丹白露社區的5樓住處強盜,住2樓的江蕙及菲籍看護馬拉聽到江弟叫聲,跑上樓與陳男發生激烈扭打,陳男不抵3人激烈反抗,未遂逃逸;遭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盜未遂、侵入住居及傷害等罪起訴,求刑15年。

陳男矢口否認犯罪,辯稱闖入江弟家的歹徒不是他,歹徒遺留的物品雖有他的指紋,但是警方違法搜索,從他家中取得的工具,再放進案發現場做為證物,藉此栽贓他,並挖出江蕙過往與他人的感情紛爭,影射江蕙自導自演,又指案發現場、歹徒搭乘計程車上的血跡,都是仇家拿他的血四處灑。

判決指出,江弟第一時間接觸到歹徒,他雖有智能障礙,對於案情細節無法描述,但對於家裡有「壞人闖入、壞人打他的頭」、「壞人穿著保全制服」、「案發後家裡地上及餐桌上,所留下的袋子等物品是保全留下的」等,都能簡單說明,再以馬拉、江蕙供詞補強,確定江弟住處確實遭歹徒強盜未遂,而非自導自演。

此外,調查確定檢警扣案的相關證物並無偽造情形,指紋及DNA採證鑑定,也都符合刑事訴訟法現有規定,血跡則應是歹徒在犯案過程中,遭自己手中凶器劃傷留下的,而這些跡證都與陳男相符,因而認定這名歹徒就是陳男。

合議庭指出,陳男雖然是強盜未遂,依法「得」減刑,但他去年8月12日才假釋出獄,不到半年又再犯案,顯然對假釋恩典「棄如敝屣」,因此不給予減刑。

合議庭也痛批,陳男利用清運垃圾機會,知悉江弟有智能障礙,竟偽裝保全人員,特地挑江弟下手,事後還誣指執法人員栽贓,反控江蕙等人編故事,犯後態度惡劣,但畢竟是未遂犯,被害人財物並無實際損失,檢方求處最重刑度15年顯屬過重,因此判刑7年6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