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兼顧居住與開發 紹興社區與台大簽字言和
今天台大校長楊泮池與紹興權益促進會理事長蘇仁志簽下「高教創新與社會實驗計畫合作意向書」。圖中為紹興社區。(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天台灣大學校長楊泮池與紹興權益促進會理事長蘇仁志簽下「高教創新與社會實驗計畫合作意向書」。紹興社區居民將獲兩階段安置,先入住中繼住宅,之後可以租用原社區所在地開發完後的房舍。紹興社區歷時多年的安置問題,終獲一絲曙光,這也是台灣首次兼顧非正式住區居住權以及公有土地開發的案例。
根據《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報導,6年前因為占用校地,遭台大要求拆屋還地的紹興社區,住戶代表今天上午和台大簽下合作意向書,預計今年8月,第一階段的安置計畫就會啟動,居民將暫時入住位於台北市南港基河三期中繼國宅。4年之後,原紹興社區所在地開發完成,居民就能夠租用公辦都更後新建的實驗住宅。
居民代表李良駿表示,台灣法律欠缺居住權內涵,把土地當生財工具,居民卻不被重視,所以才時常有迫遷案例。因為各方的協助,紹興社區今天才能得到這樣的結果。李良駿指出,開發不是單純的蓋房子,也必須顧及居住權,呼籲政府機關,藉由這次紹興社區的案例,和居民好好溝通討論,問題才有可能妥善解決,法律方面也該與時俱進,直接保障人民的居住權。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大校長楊泮池表示,公有地的開發要具有人文的關懷,兼顧弱勢居民的照顧。台大副總務長徐炳義則說,不同於一般的公辦都更,會把閒置的土地拿來換取金錢興建大樓,今天簽署合作意向書,除了將保障民眾居住權外,未來醫學院也能就近與社區合作發展,諸如社區培力、社區長照、社區經費等,希望能讓紹興社區邁入下個階段。
紹興社區位於仁愛路二段與紹興南街口,80多戶的居民大多是跟隨國民政府來台或是城鄉移民。事件始於2011年台大校方要求拆屋還地,並且要求居民賠償5年不當得利,在台大學生、民間團體與民意代表的多方折衝之下,2013年成立對話平台,經過50多次的協商,最終與9成的住戶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