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63億 博達前女董座葉素菲假釋初審通過
前博達董事長葉素菲(中)因掏空公司63億資產,98年底入監服刑,本月上旬二度向台中女監報請假釋初審通過。(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博達科技前董事長葉素菲因掏空63億元資產,另又掏空尚達公司,兩案經法院裁定,應服刑16年8月。98年底入監服刑,本月上旬二度向台中女監報請假釋初審通過,只是葉女因無力繳納1.8億罰金,即便假釋核准也無法出獄,須再易服勞役3年。
59歲的葉素菲被控88年擔任博達科技董事長期間,在博達上市後為維持股價,透過虛增營業額、以境外交易套取公司資金,及發行不實海外公司債等3大手法,掏空公司資產63億元。
93年6月檢調大舉搜索博達科技及葉女住處,主動到案說明的葉女被檢方聲押獲准,最高法院在98年11月依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葉女14年徒刑,併科罰金1.8億元確定,另葉女又因掏空尚達公司,兩案經法院裁定應服刑16年8月。
葉女98年12月到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前年9月申請至台中女子外役監,在外役監打掃清潔隊負責環保清潔工作。台中女監指出,葉女在女監表現良好,積極參與教化活動,相當配合主管安排的工作。
由於外役監可以縮減刑期,葉服刑加上被羈押天數,已超過54.3%,累進處遇已達第一級,依規定可報請假釋,但葉女半年前第一次報請假釋初審未過,本月初第二次提報初審通過,目前已報由矯正署審核中。
只是葉女無力繳納1.8億罰金,所以即便葉女假釋通過,也必須接續易服勞役3年,無法立即出獄,但台中女監指出,依規定葉女可以繼續留在外役監,易服勞役期間只要繳清罰金,隨時可以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