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人妻出軌「詐死」鬧劇番外篇 人夫求償過時效敗訴

2017/06/17 12:4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4歲已婚的王姓女子,102年間出軌小她6歲的林姓消防隊員,交往8個月後因不滿林男提分手,竟偽造醫院親子鑑定證明,並印製自己的訃聞、設置靈堂「詐死」,再以「表妹」的名義四處PO出訃聞及靈堂照,爆料「表姊被林男始亂終棄,懷孕上吊、1屍2命」,全案曾經媒體披露,最後王女詐死、報復的離譜行徑被戳破,刑事部分被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3個月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林男6萬元精神撫慰金。

王女的廖姓前夫105年3月另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出告訴,他主張林男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7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法官審理認為,廖男早在102年7月王女、林男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就經友人輾轉告知這段婚外情,當時他與王女正在打離婚官司,卻未在知情後及時向林男提告,依據民法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林男從知情到提告早已過了2年的請求權時效,審結判決林男不須賠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