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幫辦好友後事 被控指侵女童判無罪
2017/06/06 11:2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彭姓男子被控趁好友過世,上門幫忙辦後事時,指侵熟睡中的好友7歲女兒,全案經檢方起訴後,新竹地院審理發現母女控詞有出入,且無其他證據可證明,諭知無罪。
新竹縣33歲彭姓男子遭友人7歲女兒小美(化名)指控,2013年11月父親過世時,彭男上門幫忙處理父親後事時,睡在家裡,卻趁她熟睡之際指侵得逞。
法官審理時,小美表示彭男睡在她旁邊時,睡覺時會感覺下體痛,但沒起床察看,只覺得是在作夢。事後,家人也未發現小美下體有疼痛或流血異狀。彭男也堅稱與小美睡同床,但是小美會尿床,自已會脫褲子,他絕沒性侵。
小美母親供稱,2013年11月有次叫女兒起床上課,發現她沒穿內褲,叫她起床時,發現彭男將手放在女兒屁股,一共2次。2014年4月丈夫過世,她哭整晚,隔早她叫女兒去上課,發現床邊有一條內褲,覺得不對勁,但彭男快速將手從女兒下體處抽回。
小美母親又供稱,僅看到女兒下半身赤裸1次,另1次是見到彭男的手放在女兒屁股後面,時間、侵害方式等重要情節前後不一。小美也曾向鄰居表示,睡覺時遭彭男摸屁股及下體,把她驚醒,不過鄰居並沒親眼見到遭到侵害的過程,只是聽小美指述。
合議庭法官認,小美與母親及鄰居指述前後不一,證詞有瑕疵,加上就算小美下體傷勢,但也無法與被告乘機性交犯行有相關連,且檢方未提出實質證據,無法形成說服法官有罪的心證,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彭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