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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被控性侵智障女判無罪 因女方懂這麼做...

    林男被控乘機帶有輕度智障的A女到旅社開房間、性侵,但法官查出A女有生活自理能力,加上了解性交的知識與意義,開房間時女方也未抗拒,台南地院以此判林男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林男被控乘機帶有輕度智障的A女到旅社開房間、性侵,但法官查出A女有生活自理能力,加上了解性交的知識與意義,開房間時女方也未抗拒,台南地院以此判林男無罪。(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7/06/05 23:1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林姓男子到醫院住院治病、結識有輕度心智障礙的成年A女,林男被控乘機帶A女到旅社開房間、性侵。但法官查出A女能在醫院擔任長輩全天候看護,有生活自理能力;還告訴林男如不戴保險套會生小孩,有了解性交的知識與意義,開房間時女方也未抗拒。台南地院以此認定林男並未乘機性交、判林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一0四年十一月二日,林男到台南一家大型醫院住院治療,認識在醫院擔任長輩看護、有輕度智障的A女,同年十一月五日晚間,林男見A女在醫院一樓哭泣,利用女方心智缺陷、無處理性行為的能力,佯稱帶女方外出買蛋塔與騎車遊玩,於六日凌晨一點許騎機車載女方到一家旅社開房間、發生性關係,六日凌晨五點再載A女回醫院。

    一審法官查出A女於一0四年四月間雖經鑑定符合輕度障礙、取得身心障礙手冊,但在多項活動項目都無需使用輔具或他人幫忙等情狀,也能在醫院二十四小時專職照顧家中長輩近一週,有處理一般生活事務的自理能力與對外發展人際關係,難認她會因輕度智障對性交之事無抗拒能力。

    此外,從A女自述與旅社櫃檯人員證詞,都未反映出A女與林男入住時有反抗不從或雙方爭吵的異狀。

    法官並查指A女在讀高二時學校有教男性生殖器插入女性生殖器是性交行為,且知悉男生會射精,如不戴保險套會生小孩;女方在近二十歲時即與前男友發生過性行為,知道性交行為的意義與知識,還告知林男如不戴保險套會生小孩,要求林男戴套後才能做愛,足證A女對與何人性交是有自主決定能力,因此認定林男無乘機性交犯嫌。但此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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