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嫌精心策劃搶銀樓 10幾分鐘就落網
新北市陳男在去年夥同曹姓女友人及年僅17歲的林姓少年行搶銀樓,事後被逮,士林地院今依成年人與少年結夥搶奪罪將陳男判刑1年10月,可上訴。(資料照,金仁晧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6月間與曹姓女友人及年僅17歲的林姓少年齊赴汐止區一家銀樓行搶,3人行前花費不少時間策劃犯案流程,結果得手要價11萬餘元的金項鍊後,僅逃逸10幾分鐘就落網,士林地院今依成年人與少年結夥搶奪罪將陳男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因缺錢花用,去年6月與曹女及林姓少年共同精心策劃搶案,當天先由曹女進入銀樓挑選金飾,接著林姓少年也入內表示要購買金項鍊,趁林姓店員手忙腳亂之際,陳男再趁隙進入店內並故意將大門半開,同時示意林姓少年動手搶走櫃上金項鍊,得手後陳男隨即奔出店門開車載林少逃逸,曹女則趁現場一陣慌亂時悄悄離場。
不料陳、林不久後就遭獲報趕來的警力逮補,自以為天衣無縫的搶劫計畫僅10多分鐘就宣告破功,士林地院今將陳男依成年人與少年結夥搶奪罪判刑1年10月;曹女部分則因尚未到案,院方將等到案後再另行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