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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女蔡京京與惡男友誣父殺母 誣告罪判4年定讞

殺母逆女蔡京京(圖)與惡質男友曾智忠,被控聯手勒殺蔡母棄屍;被告2人在全案審理期間,誣指殺母兇手是蔡父。(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殺母逆女蔡京京(圖)與惡質男友曾智忠,被控聯手勒殺蔡母棄屍;被告2人在全案審理期間,誣指殺母兇手是蔡父。(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17/05/08 18: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殺母逆女蔡京京與惡質男友曾智忠,被控聯手勒殺蔡母棄屍;被告2人在全案審理期間,誣指殺母兇手是蔡父,還批檢察官與法官涉嫌收賄縱放,但檢察官查無實證,改依誣告罪起訴2人,2人依法判有期徒刑4年,歷經被告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蔡女、曾男在兇案審理期間均稱「蔡父才是兇手」,並指現場有多張蔡家父母所寫紙條,就是為證明父親是預謀犯案;2人甚至在獄中結婚時併稱「目擊蔡父殺人」,再指殺人案的承辦員警、檢察官與承審法官等上至下多層官員都收賄包庇。

承辦檢察官調查後依罪證不足將蔡父被控殺人罪部分不起訴確定,改依誣告罪起訴蔡與曾,歷審均採信殺人案判決理由,認定紙條均由蔡女一人仿雙親筆跡所寫,內容甚至提到「X你娘誼...我一定殺了你丟入大洋。蔡OO 101.3.30」、「京,金(指蔡父)天天逞兇...Mother101.4.21」;加上蔡女也曾翻供提到「是曾智忠要我殺我媽的」均被採信,最高院遂維持歷審見解,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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