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 聯手弒母可教化 蔡京京夫偷竊不可教化
2016/08/20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女子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逆倫殺死蔡母棄屍,最高法院認為仍有教化可能,判兩人無期徒刑定讞,但新北地院審理曾男涉及的兩起竊盜案,指曾男犯後反控店員想賣毒給他及員警索賄1千萬元遭拒,才聯手誣陷他,認定曾男毫無悔意,且反社會人格強烈,無教化可能,昨依竊盜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00年11月18日下午,曾男先在7-11偷了一碗紅燒牛肉麵,後又至屈臣氏偷竊一盒撒隆巴斯與一瓶消炎鎮痛擦劑,因步出店內時警鈴大作,周姓女店員連忙報警,現場並查扣贓物。
警詢、偵查時,曾男均稱東西是自己所買,並非贓物,法院審理時,改口說是蔡女買給他,因周女要賣毒品給他遭拒,加上到場處理的兩位員警對他索賄1千萬元不成,才聯手誣陷他。
蔡女則說,撒隆巴斯與消炎鎮痛擦劑是她買給蔡男的,但買了很久沒有單據,牛肉碗麵是人家送給她,也沒有單據。
法官質疑,蔡女對4年多前的事竟能記得一清二楚,有違常理,是夫妻互相串證,又曾男所涉是小竊盜案,兩員警怎可能索賄千萬元?可見蔡男犯後毫無悔意,顯無教化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