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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博士亂咬人 咬一口代價拘役50天

自承具有瑞典博士學位的郭男與李男發生糾紛,拉扯過程中狠咬李男一口,遭士林地方法院判拘50天。(記者黃捷攝)

自承具有瑞典博士學位的郭男與李男發生糾紛,拉扯過程中狠咬李男一口,遭士林地方法院判拘50天。(記者黃捷攝)

2017/05/04 18:11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自稱具有瑞典博士學位的63歲郭姓男子,去年3月在北市士林山區一處私人土地拍攝,遭李姓地主制止,郭男心生不滿,與李男發生拉扯,過程中還狠咬李男手臂一口,李男氣得報警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判郭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李男提告指出,去年3月29日下午,郭男在他私人土地上攝影,隨即上前阻擋,雙方因而發生拉扯,拉扯過程中郭男趁機咬他左上臂內側,他痛的大叫一聲「啊!他咬我」,隨即請旁邊的助理幫忙報警。

郭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是李男一直攻擊他,他只有挨打,沒有咬人,李男手臂上的瘀傷是他自己咬傷的,因雙方之前有其他糾紛,對方才會挾怨報復。

法官當庭勘驗現場監視器,郭男手持黑色攝影機拍攝,李男見狀跑過來阻擋,並欲拿走攝影機,雙方因而發生拉扯,還一度倒地打滾,過了約1分半鐘2人分開,李男隨即捲起袖子查看。

因整段影片未經過剪接、變造,法官認定郭男咬人,由於郭男矢口否認犯行,未與李男和解,沒有悔悟之意,審酌郭男自承具有瑞典博士學位,已婚育有1名子女,擔任公司負責人,月收入約50萬元,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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