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錯安全帽被當賊起訴 他批檢:辦案草率
陳男拿錯安全帽被當賊,遭士林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所幸士林地院判無罪,還他清白。(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61歲陳姓男子騎妻子的機車外出,不小心拿錯安全帽,遭原主人控告竊盜,士林地檢署憑不完整證據起訴陳男,讓陳男身心飽受煎熬,還曾在法院崩潰痛哭,所幸法院還他清白,獲判無罪。陳男今批檢方辦案草率,士檢表示,待收到判決書,檢視全部卷證後再作回應。
陳男今透過律師表示,在地檢署接受偵訊時,是由檢察事務官開庭,當時檢方僅有監視器畫面的截圖,以及警方的簡單圖說,並沒有完整的原始影片。
他無奈指出,儘管他不斷解釋,他誤認該安全帽是妻子的,怕被妻罵才帶回家,檢方卻沒有積極蒐集更多證據,就依竊盜罪起訴,並在起訴書中描述他「竟先徒手將該安全帽拍落至地上」,讓他完全無法接受。
他說,被檢警誣指成小偷,讓他這1年多來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如今獲判無罪感到很高興,並認為檢方辦案過於草率。
士檢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公訴及偵查的檢察官討論,決定是否提起上訴,至於當時辦案是否草率,宜檢視全部卷證後再作說明。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去年1月騎機車至北市北投區買午餐,停車後見相鄰機車後照鏡上掛著寶藍色安全帽,先徒手拍落地上,撿起放置另輛機車坐墊,買完午餐後再拿走該安全帽。
法官審理檢方證據,只有監視器畫面截圖及簡單圖說,顯有疑慮,遂要求承辦警員提供原始影片,果然發現陳男是「不小心」碰掉安全帽,陳男精神鑑定報告也指出,他有雙向情緒障礙,記憶功能較一般人低落,陳男確實可能記錯,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