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相討論檢察官定位 邱太三:須經司改籌委會同意
法務部長邱太三。(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3組日前才討論檢察官定位和屬性問題,不料今天開會的第4組委員張靜也提案討論檢察官定位問題,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午表示,各分組若要增加議案,須先經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同意。
邱太三在法務部記者會指出,籌委會的內部規則已規定得相當清楚,如不同分組要增加議題,需先請籌委會同意後,才能討論,因此別組已列入的議題,其他組不能討論,就算各組間議題具有關連性,也要報請籌委會同意。
邱太三表示,對於檢察官定位和屬性問題,應保留司法官屬性,他指出,台灣的檢察官是要平衡被告及被害人的權利,對於被告不利部分也要注意。但美國的檢察官屬於行政官,可以不理會被害人的感受,如台灣檢察官變成行政官,「台灣能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