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3萬原文書放家門外 竟被當成回收物賣100...
台北地檢署認為呂男沒竊盜犯意,將他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從事資源回收的呂姓男子,去年底在台北市民生社區撿回收物,他發現一箱放在路旁的書籍,誤以為沒人要,將書拿去資源回收場變賣,換得100多元;未料,那箱書並非回收物,而是黃姓男子從國外買回來的高價原文書,氣得黃男提告並求償3萬元;台北地檢署認為呂男沒竊盜犯意,將他不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間,呂男在民生社區附近撿拾資源回收物品,見路旁的紙箱裝滿書籍,誤以為這些書沒人要,順手就將整箱書拿去資源回收場變賣,換得100多元;直到書主黃男想起家門外有一箱原文書還沒整理,準備將書搬回家中時,才驚覺整箱書早已被拿走,氣得報警提告。
黃男指控,那箱書是他從國外買回來的高價原文書,質疑是被識貨的偷書賊拿走;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拿走書籍的呂男,他到案後否認偷書,指那箱書放在別人家門外,紙箱沒封起來,誤以為是別人丟棄的回收物才拿走,當他再回頭去資源回收場想將書拿回時,書已經不知去向。
檢警考量呂男拿走的那箱書籍,當時是放在別人家門外,且並未封箱,採信呂男說詞,認定他沒有竊盜犯意,所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