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第1組3大結論 催生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召集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宣布今會議作出三大結論。(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項程鎮、陳慰慈/台北報導〕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組下午作出三大結論,第一、建立國家級的獨立司法科學委員會,第二、建議司法院研議對民、刑事和行政訴訟制訂「證據法的專法」,第三、建議行政院和司法院共同建立證據監管和證物保管制度。
第一組召集人羅秉成律師在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司法科學委員會的成員應包括人權、心理、法律、醫學、科學、刑事鑑定科學等領域專家,專責司法科學政策、司法科學教育、與認證事項,以強化司法發現真實的能力、減少冤獄案發生。
羅秉成表示,現行司法的證據法則不夠完備,因此建請司法院研議制訂「證據法專法」讓專法能適用民、刑事和行政訴訟,以促進法院能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第一組還建請司法院研議並制定完善的「專家證人制度」,並檢討現行鑑定制度的缺失和存廢問題。
此外,第一組有委員主張,原則上應該禁止法院把測謊結果當成論罪依據,今會議也決議,在司法科學委員會及證據法專法的建立前,對於測謊證據的施測標準流程及證據能力問題,以及測謊是否能當成論罪依據等問題,希望法院應審慎考量。
最後,第一組還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共同研議,建立證據監管制度,以及判決確定後的證物保管制度,並規範證據監管辦法和保管期限,並明確規範上述制度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