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許榮洲案證物滅失 司改委員要求司法機關檢討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委員、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舉十大案例,質疑警察和司法機關保管證物不當。(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項程鎮、陳慰慈/台北報導〕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委員、台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根據冤獄平反委員會提供資料,舉出徐自強、許榮洲等十大案例,質疑警察和司法機關保管證物不當,導致證物滅失,希望司法院、法務部和警政署等機關改善贓證物的保管方式。
趙儀珊今天提交的十大案例資料指出,被判決無罪確定的徐自強,高等法院更六審時,曾向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刑事警察局調取偵查卷宗,但兩單位都以納莉颱風淹水導致相關卷宗毀損為由而無法提供,導致更六審無法確認徐自強案偵查過程相關通聯紀錄。
另外,曾被懷疑是空軍女童命案嫌犯的許榮洲,台北地檢署本想調取關鍵證物的「橫隔木條」,以鑑識比對上面是否有掌紋,但空軍司令部、刑事局、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和憲兵司令部等機關,都查不到橫隔木條的下落。
除了上述兩案,已判決死刑定讞的邱和順,以及死刑案件被告謝志宏、陳錫卿、沈鴻霖,和被告劉正富、張順賢等案件,一樣被質疑證物保管不當,影響被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