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學校老師拐女上車猥褻 保全判刑10月
劉姓保全去年3月時,見20歲女子小美(化名)落單,上前攀談佯稱是學校老師,把小美拐上車後載往林口竹林山寺涼亭,強吻嘴唇與頸部。(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保全去年3月間,開車行經某學校校區路旁,見20歲女子小美(化名)落單,上前攀談佯稱是學校老師,把小美拐上車後載往林口竹林山寺涼亭,強吻嘴唇與頸部,小美嚇傻躲進公廁反鎖,透過LINE向友人求救,才未遭受更大傷害,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劉10月徒刑,可上訴。
去年3月7日下午6時許,54歲的劉男開車行經林口區某學校校區路旁,見到小美落單,上前攀談,自稱是學校老師,佯裝不知如何前往加油站,請小美上車指路,小美不疑有他隨即上車。劉男卻不懷好意,把小美帶到竹林山寺涼亭旁,強吻她的嘴唇與頸部,小美受驚逃往附近公廁內反鎖,並以LINE向友人求救,直到友人帶著警員抵達後,她才走出廁所大哭。
小美案發後出現創傷反應,看到黑色車子(劉男駕駛黑色汽車)就會哭泣,或看到年紀較大的男生迎面走來,她會躲到友人身後;劉男則否認猥褻。合議庭不採信,斥責他所為造成被害者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及傷害,使小美身心嚴重受創;且他隨機對路上不特定女子犯案,對社會治安秩序破壞程度非輕,又矢口否認犯行,一再說是好心載小美,沒有任何歉意,也未和解,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