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店員自導自演搶案 3嫌強盜罪起訴
蘇紹武涉嫌「內神通外鬼」,策畫同夥搶超商店長(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在超商任職的20歲男子蘇紹武,涉嫌以「內神通外鬼」方式,夥同21歲友人李亦青、23歲乾哥洪明安,於今年1月,趁自家超商林姓店長在台灣銀行中崙分行準備存入營業所得75萬6000元時,持辣椒水噴灑林男後下手行搶,遭警民圍捕;台北地檢署今依強盜罪起訴蘇、李、洪3人。
檢警調查,1月19日下午3時許,李亦青由表哥洪明安騎車雙載,尾隨全家便利超商的林姓店長,前往台灣銀行中崙分行,趁林男存匯款時,李嫌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手持辣椒水噴灑林男後,下手行搶林男準備存入的後下手行搶,遭警民圍捕。
警詢時,李父在警局破口大罵:「都是被姓蘇的帶壞」,李嫌才坦承是由在超商工作的蘇男提議策劃;李說,他經由洪認識洪的表弟蘇男,蘇於案發前3週到便利商店任早班,從上午8時做到下午4時,熟悉結帳營收款的存匯款作業模式。
檢警發現,到職未滿月的超商店員蘇紹武,涉嫌主謀策劃整起強盜案,向李嫌提議「可以搶我家店長啊,事成後分我30萬」,並透露店長每天固定去銀行存錢的時間,叫李守在店外即可。
1月18 日下午,李要洪騎車載他勘察地形,埋伏於超商外,而後尾隨林姓店長進銀行,果見箱內有大把鈔票,決定隔天犯案。
李行搶被逮後,警方通知洪嫌到案,洪不知自己因詐欺案被通緝,大方到警局,聲稱當天送李到超商附近後,便進超商找表弟蘇紹武聊天、用餐,沒看見李躲在店門外,也不知李行搶。
警方並趁蘇嫌上班時到超商逮人,蘇否認犯案,辯稱「不清楚、不知道」,但警方依落網遭羈押禁見的2嫌指證,將蘇依強盜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