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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曾因殺人案入獄 他提出監所4大改進方向

前律師劉北元根據自身經驗,提出許多獄政改革方向。(記者黃欣柏攝)

前律師劉北元根據自身經驗,提出許多獄政改革方向。(記者黃欣柏攝)

2017/03/16 10:40

[記者黃欣柏、錢利忠/台北報導]曾是《保險法》領域權威的前律師劉北元,96年間因感情糾紛而當街持刀砍殺女友,事後被判刑12年定讞,出獄後他以更生團契志工身分到各大監獄服務,進而入選此次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委員,今他根據自身經驗,提出監所4個改進方向。

首先是「處遇人道化」,劉北元對此提出8個問題,包括居住空間擁擠、舍房通風不良、照明設備不足、用水限制過嚴、醫療資源應由衛福部接手、作業金分配比例不佳、違規房管教方式不人道及戒護人力過於吃緊。

其次則是「教化人本化」,劉北元認為,目前在受刑人心中,監所人員永遠處於對立面,此種對立思維將讓教化工作很難生效,教誨師應加強心理輔導與生涯規畫能力,而非繼續將受刑人貼上標籤或踐踏尊嚴,「價值觀大前提不對,教化就不會成功!」

此外,劉北元也直指目前教誨師人力不足,平均一名教誨師要面對超過400名受刑人,教化工作難以推展,如監獄只剩下長期監禁功能,卻無法教育受刑人回到社會,受刑人只會再走回頭路,蓋再多監獄恐怕都解決不了問題。劉北元並批,目前假釋准駁標準過於千篇一律,幾乎每個駁回理由都近似,受刑人無法真正了解駁回原因,即使想爭取下次假釋,也不知從何做起。

第3個方向是「管理人權化」,劉北元強調,監所是封閉性很強的機構,有必要建立外部監督機制不定期視察人權狀況,並替受刑人對監所的申訴案件建立司法救濟程序;另目前對受刑人實施獨居監禁處分的標準不明,建議要制定施行條件與期限之規範。

最後則是「更生人回歸社會」,劉北元提到,許多更生人被家人、朋友放棄,建議由更生保護協會來辦理中途之家業務,並結合職訓局的技職訓練資源,讓更生人有機會學習一技之長,進而回歸社會。

劉北元也指出,依照現行的觀護人制度,更生人初期每兩星期就要到地檢署報到一次,導致有正當工作的更生人必須經常請假,不僅挑戰雇主容忍度,也容易讓更生人的身分在職場上曝光,建議應建立假日更生人報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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