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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李文宗收押禁見確定 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更裁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左)、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右)涉弊遭收押提抗告,高院將朱撤銷發回北院更裁、李收押禁見確定。(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左)、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右)涉弊遭收押提抗告,高院將朱撤銷發回北院更裁、李收押禁見確定。(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2024/10/09 20:0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查出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大帳房、柯的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涉嫌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嫌重大,將李、朱聲押禁見獲准,李朱2人不服北院裁定,日前均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晚裁定朱亞虎抗告有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至於李文宗,應予收押禁見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朱亞虎涉犯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罪嫌重大,但檢察官未舉證朱有何逃亡、串證、滅證之虞,且朱所獲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罪,不符合刑訴法第101條所定的羈押原因、要件,北院裁定朱收押禁見,屬理由不備,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至於李文宗,高院指出,李文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嫌疑重大,所犯最輕本刑是5年以上之罪,且有滅證、串證之虞,北院裁定李收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

檢廉9月27日大舉搜索29個相關處所,並約談李文宗、朱亞虎等10名被告、6名證人,訊後,朱亞虎坦承行賄犯行,李文宗則否認收賄犯行,檢方認定李、朱2人涉嫌重大,將李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背信罪,朱依貪污罪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均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

北院審理認為,李文宗經訊問後否認犯行,但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定他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背信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且依卷內事證,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尚待檢方調查釐清,仍有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

至於朱亞虎部分,北院指出,朱亞虎對檢方指控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均坦承犯行,考量他的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在國外置產,朱涉犯罪責不輕,具有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與動機,有逃亡之虞,另外,朱與在押的威京集團負責人沈慶京等人共同涉嫌犯行,尚有諸多疑點有待調查釐清,和共犯或證人也有勾串、逃亡之虞,9月28日深夜裁定李、朱均收押禁見。

李文宗、朱亞虎不服北院裁定,提起抗告,北院本月8日收齊抗告狀等書證,送交高等法院。高院收案後立即分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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