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議》建置國家級鑑識中心 法部「堅定反對」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14日在司法院舉行。(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14日召開,與會的李俊億等三名委員聯合提案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組織,加強鑑識品質,卻未獲受邀報告的法務部代表張春暉支持,直言二月間已就此議題向各鑑識機關徵詢意見,均得到「堅定反對建制」的回應。
張春暉表示,1999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討論過此議題,雖然議決「國家編列經費,補助成立財團法人鑑識機構」,但就該鑑識機構之組識架構、功能、運作程序,及與已經存在之鑑識機關(構)之關係,均未詳細論列。
張春暉說,法務部亦曾多次召集各鑑識機構、司法人員及學者專家就「建置國家級刑事鑑識中心」深入討論,甚至於年度研究案,委託臺灣法醫學會前理事長邱清華教授主持,研議「建立法醫鑑定與刑事鑑識複鑑機制」,均未獲得「建置國家級刑事鑑識中心」可行性之共識。
本次司改再次討論是否設立國家級司法科學組織,對此,法務部二月徵詢各重要鑑識單位的意見,仍獲得「堅決反對建制」的回應,理由如下:
一、整併機構,無法達到整合鑑識資源的效果
二、鑑定種類繁多,單一機關(構)無法完成龐大鑑定業務
三、機關整編與人事調整存有難以克服之困難
四、鑑識科學領域不斷發展躍進,單一機關(構)無法辦理日新月異不同類別之鑑定項目
五、單一機構無法達相互印證之效果
六、世界各國國家鑑識機關(構)均非採單一機關(構)
張春暉建議,以建置「覆議」機制與強化鑑識能力,替代設置國家級刑事鑑識中心,落實司法機關以交互詰問方式,檢測鑑識之公正、客觀、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