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結夥搶劫1150元 3人被重判5~6年

郭姓、利姓及林姓3名男子結夥搶劫得手1150元,每人還分不到400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3人5至6年不等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郭姓、利姓及林姓3名男子結夥搶劫得手1150元,每人還分不到400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3人5至6年不等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2017/03/14 09:5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郭姓、利姓及林姓3名男子持玩具槍結夥搶劫檳榔攤,共得手1150元,每人還分不到400元,結果被警方循線查獲,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3人,屏東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3人5至6年不等徒刑,真是得不償失。

沉迷賭博電玩的利男,去年1月間,因輸錢想翻本,竟夥同郭姓及林姓2名友人持玩具槍打劫女友曾經待過的檳榔攤,得手1150元,犯案後當晚3人花了250元吃宵夜,餘款均分後,每人才拿到300多元,不到2天就被警方查獲,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3人。

法官認為3人犯案手段僅持槍作勢恫嚇被害人交出財物,並未傷及被害人,強盜金額僅為1150元,尚非鉅額,結夥搶劫最低刑度7年以上,實嫌過重,依刑法59條酌減其刑,利男處有期徒刑6年,郭男及林男各處有期徒刑5年,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