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自撞變植物人 法院判國賠264萬元

有媒體報導指出,郭姓男子8年前酒駕自撞到北市萬世大樓停車場出口斜坡而變成植物人,近日高等法院判決,北市新工處需賠償264萬元。(圖截自Google Map)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內近來出現一起酒駕自撞獲判國賠的案例,有媒體報導指出,郭姓男子8年前酒駕自撞到北市萬世大樓停車場出口斜坡,男子彈飛摔到頭部,變成植物人,家屬提告要求國賠1490萬元,近日高等法院判決,台北市新工處管理路面有缺失,需賠償264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郭姓男子8年前酒駕騎車行經北市基隆路,由於想從路肩水溝蓋超越公車,卻撞到萬世大樓停車場出口前一處高低落差約13公分的斜坡,郭男連同機車騰空翻滾一圈重摔在地,造成顱內出血、腦水腫等傷勢,最後變成植物人只能臥床靠呼吸器維生。
郭男母親認為萬世大樓管委會製造道路障礙物導致危險,事後提告要求國賠1490萬餘元。台北市新工處則反駁,認為郭男酒駕、超速且不當行駛於水溝蓋企圖超車才是事故發生主因。法官方面,認定該斜坡進入道路範圍而成為障礙物,新工處沒發現加以拆除或架設警告標示確有疏失。
報導也提到,該案日前一審判國賠236萬餘元,近日法院判決認定郭男酒駕、超速又沒注意車前狀況,應負70%過失責任,除了維持一審過失比例見解外,另外又改判新工處應再賠償郭男31萬餘元,合計共26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至於萬世大樓管委會是否應分攤賠償,法官指出應由新工處另外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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