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仔店賣菸給少年 老闆娘最重罰5萬元
基隆市一間柑仔店賣菸給少年,遭少年阿姨舉發,恐挨罰至少5萬元罰鍰。(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一間柑仔店劉姓老闆娘賣菸給少年,引發家人不滿,報警揭發,劉婦喊冤:「少年說要幫爸爸買菸」。警方指出,劉婦賣菸給陳姓少年屬實,違反菸害防制法明確,最重恐被裁罰5萬元。
基隆市警局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警員石達玄,上個月28日下午1時接獲獲民眾報案稱,基隆市成功一路113巷內柑仔店,賣菸給未成年少年。
石員到達後,發現雜貨店劉姓老闆娘正與一名婦人在爭執。婦人不滿老闆娘為了賺錢,賣菸給還在念國三的15歲姪兒,戕害少年身心。
劉婦喊冤稱,少年購菸時說是幫父親買菸,她一時不察,才把香菸賣給少年。
警方調查認為,劉姓老闆娘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3條「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給未滿18歲者」,將劉婦依違反菸害防制法函送基隆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警方指出,劉婦賣菸給陳姓少年,違反菸害防制法,最重會被罰5萬元
基隆市一間柑仔店賣菸給少年,遭少年阿姨舉發,恐挨罰至少5萬元罰鍰。(記者林嘉東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