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擄鴿勒贖 5人遭重判
嫌犯搶奪裝著賽鴿的貨車。(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新莊區賽鴿協會前幹部陳敬清缺錢花用,掌握賽鴿放飛地點,夥同林介山等4人,持槍威脅運送賽鴿的司機「不要動,我只要鴿子」,再依賽鴿腳環編號,向鴿主勒索15萬元贖金。基隆地院審結,依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罪重判陳等5人5年6月到9年不等徒刑。
檢方指出,以往傳統的擄鴿模式是在山區架網攔鴿,屬於較輕的竊盜與恐嚇;但陳等5人竟異想天開,持槍擄鴿,觸犯的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罪、槍砲與恐嚇等重罪,實在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59歲陳敬清曾擔任過新北市新莊區賽鴿協會幹部,熟知賽鴿運送路線,去年7月20日上午,陳夥同林介山、高銘璋、張火龍、陳慶輝等4人埋伏在基隆市北寧路賽鴿放飛處,等待陳姓司機將賽鴿運到現場。
陳等人見司機到現場後,持槍抵住司機腰部表示:「不要動,你好好配合,我只要鴿子」,擄走2、30隻賽鴿,再依賽鴿上的腳環聯繫飼主,向5名鴿主合計勒索15萬元贖金得手。
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及發話基地台位置,循線逮捕涉案的陳敬清、林介山、張火龍及陳慶輝、高銘璋4人。
法院認為,陳敬清等5人均涉犯加重強盜、恐嚇取財等罪,陳敬清9年、林介山5年6月、高銘璋8年、張火龍8年、陳慶輝5年6月。
擄鴿勒索的5人被判刑。(記者吳政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