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桶屍案 兇嫌陳祐豎曾救獄友判無期徒刑定讞
轟動全國的桶屍命案,主嫌陳祐豎(右二)、共犯鄭志偉(左二,戴眼鏡)。(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男子陳文軒遭擄人撕票的桶屍案,最高法院認定,主謀陳祐豎前年3月率同手下鄭志偉等人,穿著印有「刑警」字樣背心,喬裝警察到陳家將陳男押走,勒贖1千萬元不成撕票封屍,丟棄觀音鄉池塘裡棄屍,手段殘忍,但考量陳祐豎在獄中曾用哈姆立克法急救吃鐵蛋噎住的室友,仍有教化可能,今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判陳祐豎無期徒刑定讞。
其他共犯部份,鄭志偉被判無期徒刑、張強龍涉協助棄屍判5年6月確定。此案判決定讞速度驚人,高院更一審去年11月24日才將陳祐豎從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上訴後,僅花2個多月時間即駁回上訴案定讞。
死者陳文軒的母親,去年在最高法院開庭時下跪磕頭,求法官主持公道,她說,陳祐豎犯後沒有一句道歉,根本沒有悔意,希望法官將他判死,「一命換一命」,但仍判他免死。
陳祐豎因積欠陳文軒上千萬元債務,他不滿屢遭催討,先計畫街頭狙擊對方失敗,再找人把陳文軒活活打死,將屍體裝入鐵桶灌水泥後丟在觀音鄉水池棄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