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動保法沒和原民協商 學者:王光祿打獵無罪
輔大助理教授鄭川如認為,政府制訂動保法時,沒有和原住民協商,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圖擷取自網路)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鑽研原住民族法律的輔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鄭川如上午以專家鑑定人身分,到最高法院出庭王光祿案,鄭川如當庭指出,政府制訂野生動物保護法時,沒和原住民族諮商,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不該以動保法等法律,對王光祿論罪。
原住民出身的律師林長振上午出庭替王光祿辯護時也指出,根據原住民基本法,原住民有諮商同意權,因此政府制訂與原住民相關法律時,應與原住民協商才能生效,另兩位辯護律師林靜文和陳采邑也都強調,原基法優先適用動保法,動保法牴觸原基法無效。
台東縣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Talum),拿撿到的獵槍打獵野生動物給95歲母親吃,被依違反動保法和槍砲條例等罪判刑3年半確定,引發爭議,台東地檢署原要求王光祿去年12月15日入監執行,因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東檢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