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臺北市 17-19 ℃

恩將仇報! 他刀砍朋友 如願「吃免費牢飯」

台中地院判處施男5年8月徒刑。(記者張瑞楨攝)

台中地院判處施男5年8月徒刑。(記者張瑞楨攝)

2017/02/08 14: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恩將仇報!台中市男子施啟隆,因欠租車費,營生的計程車被租車公司收回,他無處可歸,黃姓朋友好心收留他3天,施男卻抱怨「我想自殺,想住牢房吃免費的牢飯」,黃男擔心發生意外,希望他搬走,他卻趁黃男入睡時,持菜刀砍殺黃男重傷,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徒刑5年8月,他如願「住牢房吃免飯的牢飯」。

判決書指出,67歲的施男(羈押中)租計程車營生,還住在計程車內,卻於去年4月12日積欠車行7000元租金,車行的助理要收回計程車時,他揮折疊刀恐嚇「要死一起死」,警察抵達解圍,車行才順利取回計程車。

睡在計程車內的施男無處可去,經營檳榔攤的黃姓男子,於去年8月7日,將檳榔攤借給他住3天,還買東西請他吃,不過,施男卻在同年月8日說,他想自殺,或去住牢房、吃免費的牢飯,黃男認為自己的檳榔攤不可能永遠讓施男居住,另外,也擔心發生意外,遂告訴施男「你明天睡醒後要離開」。

翌日清晨2時左右,耿耿於懷的施男,見黃男已在檳榔攤內熟睡,順手持切檳榔的菜刀砍殺黃男,黃男持棒球棍自衛,負傷跑到馬路旁求救而倖免。

台中地院審理時,施男辯稱自己睡夢中被毆打,迷糊之際持菜刀揮舞反抗,不過,法院卻認為施男身上無傷痕,不採信上述辯詞,依殺人罪判處徒刑5年8月,另依恐嚇罪處5月徒刑,目前羈押中的施男,也如願「住牢房吃免飯的牢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impressionimpression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