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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摸八圈被偷拍 男怒告同事妨害秘密

男子偷拍前同事在辦公室打麻將,被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記者陳慰慈攝)

男子偷拍前同事在辦公室打麻將,被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拘役50日。(記者陳慰慈攝)

2017/01/31 17:1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9歲陳姓男子,二度用手機偷拍任姓等4名前同事在辦公室打麻將,遭發現後辯稱是拍攝生活照留作紀念之用,但任姓等4名同事均否認同意陳男拍照,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秘密罪,判陳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104年5月深夜,任男等4人在新北市中和區某發展協會辦公室內摸八圈,不料卻被陳男用手機偷拍,同年7月,4人又相約在協會辦公室打麻將,陳男又拍下紀錄,任男得知後認為4人在辦公室打麻將為非公開活動,提告陳男妨害秘密。

庭訊時,陳男承認有拍照,但否認妨害秘密,指稱他是在拍生活照,為留作紀念,拍攝照片時有經過在場人同意。

但任男等4人均稱陳男未經其同意拍照,加上照片中的4人均專注於牌桌上,沒人看著鏡頭,法官認為不符拍照留念的常情,加上該辦公室為任男個人辦公室,鑰匙由任男保管,非他人能任意出入,認定4人在上址辦公室打麻將屬非公開活動,因此以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陳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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