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傳真假公文 揭穿詐團人頭帳戶新招
2017/01/22 13:1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由於人頭帳戶取得不易,加上易遭凍結「存活率」不高,詐團又有新技倆,由假檢察官以被害人涉案為由要求自A帳戶領出現金後再另開B帳戶存入,接著以B帳戶為安全帳戶必須監管名義,派出假書記官向被害人面收B帳戶存摺及提款卡,藉此將帳戶內現金提領一空、還能做為繼續行騙的人頭帳戶,警方最近逮捕一名車手得知此新手法,提醒民眾務必當心。
本月12日下午,中市第三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許殿敏與同事外出執行勤務,途中行經太平區中山路上某便利超商想購買餐飲裹腹,等待結帳時看到25歲徐姓男子正請店員代為接收傳真,然徐男神情詭異還四處張望,形跡相當可疑。
許員直覺有異,偷偷瞄到傳真內容,抬頭竟為「台北地檢署公正部門收據」,立即暗中呼叫同事下車支援盤查,徐男先是滿臉驚恐,再加上手上拿著詐團同夥剛傳真過來的假公文無法抵賴,只好和盤托出因欠債加入詐團當車手,已經跟被害人約好地點要拿假公文取信對方面交贓款。
警方立即趕赴還在癡等「假書記官」的73歲陳姓婦人,及時攔阻陳婦原欲交付給徐男的存摺及提款卡(內存有23萬餘元),經查原來是詐團稍早撥打電話給陳婦,以她涉及洗錢案件為由,要求自A帳戶領出23萬元餘現金後再另開B帳戶存入,接著以B帳戶為安全帳戶必須監管名義,派出徐男向被害人面收B帳戶存摺及提款卡。
偵查隊長陳春安指出,由於人頭帳戶取得不易加上易遭凍結「存活率」不高,詐團此舉除可先將陳婦B帳戶內現金提領一空,還能做為繼續行騙的人頭帳戶,一舉兩得,可說是進化版的人頭帳戶取得新技倆,提醒民眾務必當心﹔訊後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