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成功離婚 人夫竟謊報妻為失蹤人口
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因搞婚外情被老婆發現,鄭男提出離婚訴訟,疑因為了離婚歸責問題,向警方謊稱妻子失蹤,將妻子列為失蹤人口,但檢方調查發現,鄭男明知妻子住在兒子家還謊報失蹤,涉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新北地院今判鄭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因通姦被發現,鄭男與妻子103年10月28日大吵一架,鄭妻當日就搬到長子家住,但鄭男卻於同年12月17日向警方謊稱妻子前年10月26日就失蹤,申報為失蹤人口,致使警方登載錯誤。
偵查時,鄭男否認犯行,供稱妻子離家後便失聯,不知妻子行蹤,直至法院審理時才改口認罪,盼法官予以緩刑,但法官認為鄭男改口願意認罪,是為了減輕刑責非出於真心悔悟,因此仍判處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