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柯文哲」犯案 車手「阿扁」判刑1年1月
林男代號「阿扁」,其手機顯示,共犯尚有「蔡英文」、「曹操」、「貂蟬」、「關羽」與柯文哲。(記者許國楨翻攝、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去年3月加入詐欺集團,這群騙徒以代號互稱,他的代號是「阿扁」,上手代號「柯文哲」,另有同夥代號「蔡英文」、「曹操」、「貂蟬」與「關羽」,他去年5月開車等候「柯文哲」指示時睡著,被警察查獲,台中高分院認為他與真實身分不詳的「柯文哲」等人一起犯罪,詐領57次共105萬餘元,惡性不輕,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將代號「阿扁」的林男判處徒刑1年1月。
判決書指出,年僅22歲的林男高職畢業,原本從事木工,去年3月加入詐欺集團,去年5月18日上午,他開車違規停在台中市北區中華路與光復路口旁,在車內等候上級指示時睡著,員警取締違規時,意外發現車內有中國銀聯卡14張與現金3000元。
警方在林男的手機內發現一堆代號,林男坦承自己的代號是「阿扁」,負責指揮的上手代號「柯文哲」,其他車手代號則是「蔡英文」、「曹操」、「貂蟬」與「關羽」,警察看得啼笑皆非。
林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台中高分院認為,其他共犯雖沒有到案,也不知真實身分,但仍可認定林男並非獨自犯案,而是一群人共同犯案(指「蔡英文」、「曹操」、「柯文哲」等人),另外,林男雖無前科,但詐領金額高達105萬餘元,次數達57次,雖僅獲得3萬元酬勞,但惡性仍不輕,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徒刑1年1月,扣案3000元現金,以及沒有扣案的3萬元宣告沒收,可再上訴。
林男在車內睡著,被巡邏員警查獲銀聯卡等證物。(記者許國楨翻攝、資料照)
員警查獲的證物。(記者許國楨攝、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