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寵物費+房貸 男竟當馬伕載女友賣
2016/12/19 21: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因房貸及飼養寵物經濟壓力太大,竟親自載女友到摩鐵賣淫,他原本認罪,審理時翻供辯稱以為只是按摩,但劉男女友每次都會回報房門號碼加「OK」,次數頻繁,一晚最多4次,還稱劉是「教練」,新北地院不採信他的辯詞,依妨害風化罪,判刑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23日下午,警員喬裝男客與應召集團聯繫,談妥性交易價格1萬5千元,劉男接獲指令,開著車載女友前往赴約,警員見面後隨即打槍,等劉男女友上車時上前逮人。
劉男原本認罪,還說他與女友是5年前在特種行業結識,進而交往同居,因房貸及飼養寵物經濟壓力太大,才透過應召站代為招攬男客,由他載女友賣淫;審理時改口說兩人同居,但女友不准他過問工作內容,案發時,女友說要到摩鐵找人,以為只是陪客人喝酒或按摩。
合議庭調查,劉男女友坦言,每次賣淫約1萬5千元,她自留一半,另一半請男友匯款給應召站拆帳,可見劉男偵查時自白與事實相符,不僅如此,劉男手機中也有「下一個工,11:10忠孝東路」、「我會跟教練說」、「ok307」等訊息;劉男女友則坦承,訊息是她轉給男友,「教練」就是男友,ok是指男客沒拒絕,號碼則是房門號碼,算是一種安全保護。
合議庭認為,若劉男不知女友賣淫,女友怎會轉傳應召站訊息給他,且劉男女友回報「ok」次數頻繁,1晚最多4次,劉男又知女友從事特種行業,對女友接獲簡訊後身著輕便,要求他駕車前往不同摩鐵交易、現金拜託他匯款拆帳,不可能不知是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