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女童棄屍公墓 母與同居人判刑7年10月、9年
同居人林嘉華。(資料照,記者余衡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今年6月,一名4歲女童遭棄屍公墓,檢警追查發現,女童生母林韻蘋及其同居人林嘉華涉嫌聯手凌虐女童,不但拿塑膠板凳重擊女童頭部,還抓她的頭撞擊地板,新北地院今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人於死、遺棄屍體罪判處林韻蘋有期徒刑7年10月、林嘉華徒刑9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6月25日凌晨1時許,林嘉華發現女童跑出租處玩耍,氣憤掌摑女童,害她跌倒在地、頭部撞擊地板與佛桌桌腳昏厥,林男沒立即送醫,反告知林韻蘋要外出釣魚散心。
凌晨4時許,林男酒後返家,見女童昏睡在地,認為不服管教,叫醒後拿塑膠板凳,發狂似揮打頭部、四肢;林女也質問女童為何晚歸,並持掃把打女兒小腿,狂甩巴掌,女童頭部撞擊電視櫃與地板再次昏厥。
林女認為女兒裝暈,拉頭髮將她拖行至陽台5分鐘,再拖回客廳,將女兒頭部重擊至地板,清晨6時許,林女發現女兒無氣息,叫醒林男。林男開車載林女及女童遺體,將遺體與休旅車棄置在桃園龜山第三公墓,林男原打算「一肩扛起」,沒想到重回現場模擬,林女將罪責全推給他,引爆林男不滿,林男反控「女友打得比我還狠」,林女堅稱「只想給女兒一個教訓」,否認將女兒拖行在地害喪命。
女童生母林韻蘋。(資料照,記者余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