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鄰過招… 爭吵、打人、裝監視器、互告都來

    惡鄰過招,互控妨害秘密。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

    惡鄰過招,互控妨害秘密。示意圖(資料照,記者陳建志攝)

    2016/12/13 12:0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謝姓男子與王姓男鄰居不睦,謝男不滿王男在家門口裝監視器,並朝謝男家門口拍攝,怒控王男妨害秘密;王男則因毆打謝男被判刑,他不滿謝男列印判決書發給鄰居,也反控謝男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的行為都不構成妨害秘密,今天將2人不起訴。

    去年間,謝男與王男因細故爭吵,王男一時氣不過,情緒失控毆打謝男,被謝男提告傷害,而遭法院判決有罪,之後謝男收到判決書後,列印多份分給鄰居閱覽,向鄰居公布王男打人犯行,鄰居因此對這兩家人私下指指點點。

    王男為了反制謝男,在自家門口安裝監視器,24小時都朝著謝男家門口拍攝,謝男不滿隱私被侵犯,怒控王男妨害秘密;王男也針對謝男列印分送判決書給鄰居一事,反控謝男妨害秘密。

    檢方認為,王男架設監視器拍錄謝男家門口,雖會惹謝男不快,但此舉並未侵犯謝男的非公開活動、言論或談話,也沒拍到謝男的身體隱私部位,所以不構成妨害秘密;至於謝男列印王男打人的判決書給鄰居傳閱,因判決書內容屬於公開資訊,謝男此舉也不構成妨害秘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