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網毀生態 海巡緝獲漁船違法濫捕
「金滿漁13」號CT4級漁船違法在沿海海域拖網,船長恐挨罰3到15萬元(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海巡署洋巡總局澳底海巡隊3555艇今日上午執行保護海域生態的「護永專案」時,在三貂角外3.7浬處,發現「金滿漁13」號CT4級的漁船違規拖網捕魚,立刻向前蒐證取締,並函送漁業署裁處,最高將可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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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底海巡隊指出,依漁業法規定50噸以上的CT4級以上的漁船必須要在離岸12浬外才能拖網捕魚,保護沿岸的小魚,而20噸至50噸間的CT3級漁船也只能在離岸3浬外才能拖網捕魚;若未依違法拖網將可裁罰3萬到15萬元之間罰款。
海巡署表示,岸邊是小魚成長棲地,如於該海域拖網還沒長大的小魚就被大量捕食,勢必造成生態浩劫,呼籲漁民遵守規定,維護我國海域生態。
海巡人員表示在近海拖網捕魚會嚴重破壞海洋生態(記者吳昇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