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什麼?已婚男示愛:「吃你」判賠20萬
新北市姚姓男子與張姓前女友交往甚密,被姚妻發現兩人的對話內容,張問姚「晚上吃什麼?」姚竟回說:「吃你」,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姚男不思已婚積極示愛,違反配偶對婚姻關係應負忠誠義務,判賠20萬。(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姚姓男子與張姓前女友交往甚密,被姚妻發現兩人的對話內容,張問姚「晚上吃什麼?」姚竟回說:「吃你」,且還有其他內容氣憤求償200萬,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雖張男積極示愛,但張女多次回以已分手,且「吃你」也是姚男所留,因此認定張女免賠,但姚男不思已婚積極示愛,違反配偶對婚姻關係應負忠誠義務,判賠20萬。
姚妻提訴指出,丈夫與張女交往親密,除拍攝多張親暱照片,包括二人宛如情侶般自然參加張女家族聚會、手牽手並雙手共比愛心,臉書上還有猶如熱戀男女般的對話,如張女問姚:「晚上吃什麼?」丈夫竟說:「都可以,吃你」,不僅如此丈夫曾對同事謊稱帶她到韓國遊玩,實際上卻是張女,並藉此向同事詢問哪些浪漫的地方以及景點。
姚妻還指,今年5月間,兩人還在臉書曖昧對話,如張女寫說:「我不要,你不睡,我也不睡」、「你是我深愛過的人,我不可能不擔心你」丈夫也回:「我告訴自己我事情處理完,你在回來時我一定要做的更好,讓你不會在受到傷害,因為我自己心裡知道我還是很愛你」。
對此,姚男否認與張女是男女朋友關係,張女則說姚因曾在她家擔任修車學徒,才會與家人互動頻繁,二人雖曾在姚當兵前交往過,但現在感情就像兄妹、好朋友,至於說「吃你」是姚男所留,她沒有回曖昧訊息,至於到韓國旅遊,是她家族旅遊,姚說要帶老婆來,但最後只有姚一人來,其餘訊息也無法證明有交往。
法官認為,張女面對示愛,多次以「我現在真的還沒辦法面對你」、「而且我們現在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不是嗎?所以我跟誰做朋友,需要跟你報備嗎?」「後來分手了,我去交朋友,難道你也要管」,無法證明張與姚有不正常男女關係,而姚已婚卻對張積極示愛,判賠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