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31份雞排送補習班 惡搞男被法辦
陳男訂了31份雞排共1860元,辯稱是醉酒所為。(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亂叫外送要負法律責任!台中第三警分局受理轄區一間雞排店報案,自稱「黃先生」的客人來電訂了31份雞排,指定送到中市東區復興路一家補習班,不料,店員抵達指定的地址,該補習班早已拆除,是「不存在的補習班」,回撥「黃先生」無人接聽,警方依電話號碼找到陳姓男子,他宣稱當天喝醉酒所為,「想送雞排給辛苦讀書的學生吃」,全案依毀損罪嫌函送法辦。
三分局是在今年8月間接獲雞排店報案,指控自稱「黃先生」的人訂1860元的雞排31份(每份60元),外送到一家補習班,店員送到指定地址,卻發現這家補習班已經拆除,店員不死心,又跑到這家補習班位於大公街的分店,櫃台人員卻說,沒有訂雞排,也沒有「黃先生」這個人,雞排店老闆才得知被耍,被惡搞了,重撥「黃先生」電話,無人接聽或直接轉入語音信箱。
警方調閱通聯紀錄,找到31歲陳姓男子,他宣稱當天與工地的同事喝酒,同事酒酣中提議要訂雞排,他迷迷糊糊間打手機訂購31份雞排,想送給辛苦唸書的學生吃,酒醒看到自己未接雞排店的來電,他感到很抱歉,不是故意惡搞雞排店,不過,警方仍依毀損罪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陳男把自己惡搞的行為,推給同事與醉酒。(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