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找不到前女友 恐怖情人糾眾痛毆無辜同事

2016/11/13 14:08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王姓男子去年至陳姓前女友曾工作的傢飾店找人未果,竟夥同3名友人痛毆無辜的黃姓男同事洩憤,導致黃男全身多處鈍挫傷及腦震盪,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判王男刑10個月,其餘友人也先後被判刑。

判決書指出,王男有妨害自由前科,去年7月11日下午,他疑為了要找陳女談判,帶著3名友人到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一間傢飾店後,傳LINE訊息要求陳女出面。

熟料陳女拒絕出面,王男傳訊「那你同事倒楣了」、「抱歉了」,隨即持棍棒率友人進入傢飾店,圍毆當時正在上班的黃男,友人甚至抄起店內椅子及黃男手機,朝他身上狠砸,直到黃男趁隙逃出店外,4人才罷手離去。

警方獲報循線逮人,王男等人皆承認犯行。法官認為,王男為逼陳女出面,糾眾對無辜的黃男施暴,導致黃男受傷,也間接騷擾到陳女,更影響到附近商家公共安全,不能輕縱,且雙方未達成和解,因而判處10個月徒刑,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