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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秦偉涉性侵被求刑41年 關出來恐近百歲

秦偉涉性侵部分均被建請法院加重其刑,總計10罪共求刑41
年(資料照,記者鍾智凱攝)

秦偉涉性侵部分均被建請法院加重其刑,總計10罪共求刑41 年(資料照,記者鍾智凱攝)

2016/11/04 11:3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秦偉被控性侵案,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起訴,起訴書明確指出,秦偉涉及強制性交7次,強制性交未遂3次;至於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得逞則有3次,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未遂1次,對少女性侵部分均被建請法院加重其刑,總計10罪共求刑41年;記者今早3度打電話給秦偉,他的手機雖有開機,但沒人接聽。

秦偉今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10罪,並分論併罰,求處41年重刑,今年已49歲的秦偉,若最終法院依檢方求刑的刑期論刑,那他可能要被關到近百歲高齡才能出獄。

今年7月7日,秦偉在颱風天夜裡,突然召開記者會,4度鞠躬道歉並聲淚俱下地說,「在這向多年前交往的對象,因感情偏差得罪之處,表達最深最深歉意及祝福」;當時秦偉除了否認性侵,也不承認涉性侵未成年少女。

當初揭發此案,同時也是受害者之一的女造型師,還公開痛批秦偉:「這是演技式道歉+扯開話題+自掘墳墓+浪費社會資源的記者會!」

今年8月2日,北檢首度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搜索秦偉住處,查扣相關電磁紀錄,秦偉當晚訊後被依詐欺、強制性交等罪諭令50萬元交保;秦偉當時庭訊後被記者追問是否否認性侵?有無騙財騙色?他還大聲回說:「否認!沒有!」,至於為什麼否認?他則強調「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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