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草莓」惹殺機 莽男砍運將還往嘴噴殺蟲劑遭重判
呂男持刀砍殺和毆打柯男,還拿殺蟲劑往柯男嘴巴猛噴10秒鐘。殺蟲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余衡翻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男子呂文璋懷疑李姓女友的脖子被柯姓計程車司機「種草莓」,持刀砍殺和毆打柯男,還拿殺蟲劑往柯男嘴巴猛噴10秒鐘,柯男假裝昏迷撿回一命,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呂男5年半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呂男自稱去年4月24日晚間發現李女脖子上有一個吻痕,懷疑是被柯男親吻所致,隔天晚間10點半,呂男到柯男家興師問罪,柯男開門後,呂男質問他和李女是什麼關係,柯男回答是朋友關係。
呂男認為柯男答話時在笑,一時妒意大起、怒火中燒,從口袋拿出長約20公分刀子朝柯男猛砍一刀,柯男頸部受傷倒地,呂男持續對柯男拳腳相向,還雙腿蓋跪壓柯男胸口,隨手拿起柯男家的殺蟲劑朝柯男嘴巴噴灑洩憤,柯男假裝昏迷,呂男才離去。
庭訊時,呂男只承認毆打柯男,辯稱他出拳時,手上的龍型手鍊割傷對方脖子,不是持刀殺人;高雄高分院不採信呂男辯詞,認為呂男懷疑柯男和李女有親密關係,就醋勁大發萌生殺人意圖,造成柯男脖子深部撕裂傷和顱內出血等傷勢,事後未能與柯男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重判5年6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