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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偷同學500元破鈔 還稱「不能用就要吃土了」

馬偕護校女學生小珍(化名),去年在教室內上課時,竟被偷走皮夾內1張破損的500元鈔票,老師於下課時間逐一檢查,果然在李姓女學生皮夾找到該張破爛鈔票。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廖淑玲攝)

馬偕護校女學生小珍(化名),去年在教室內上課時,竟被偷走皮夾內1張破損的500元鈔票,老師於下課時間逐一檢查,果然在李姓女學生皮夾找到該張破爛鈔票。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廖淑玲攝)

2016/10/27 19:1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馬偕護校女學生小珍(化名),去年在教室內上課時,竟被偷走皮夾內1張破損的500元鈔票,老師於下課時間逐一檢查,果然在李姓女學生皮夾找到該張破爛鈔票,事後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審理後發現,李女當時曾詢問同學破損鈔票可否使用,還說自己身上只剩該張500元,「不能用就要吃土了」,據此將李女依竊盜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7日上午10點到12點間,小珍到學校關渡校區上課,不料下課時卻發現自己買早餐找回的破損500元鈔票不翼而飛,急忙向老師求助。老師在徵得全班同學同意下,逐一檢查所有同學的皮夾,結果果然在李姓女學生皮夾內發現如小珍所述的破損鈔票。

全案開庭時,法官傳喚其他同學作證,發現李女在上課期間曾單獨離開教室,且曾詢問至少3名同學「破損的500元鈔票能否使用」,甚至還曾向1名曾姓同學吐訴「身上只剩1張500元,如果不能用就要吃土了」等語;法官認為,500元破鈔本不常見,同班同學同時持有的機率更屬甚微,足以使法官做出李女行竊之心證。

李女雖辯稱是另名張姓同學行竊後栽贓給她,但並未提出具體事證,且法官認為,若要栽贓應會選擇其他更易辨識之物品,何況本案是因老師逐一調查才查獲,也並非張姓同學可以預為安排,並不採信。

法官審酌李女無前科、仍有大好前途,且所竊財物僅500元,加上小珍也願原諒她,因此給予2年緩刑,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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