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來性侵學妹 挨告學長辯:僅自射內褲
男大生吳冠廷相約未成年女網友外出見面,卻開車載人到北市古亭國中地下停車場硬來挨告。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大生吳冠廷相約未成年女網友外出見面,卻開車載人到北市古亭國中地下停車場硬來。被害人慘遭內射後,返家趕緊使用驗孕棒驗孕,卻被祖母發現,氣得帶她上警局提告吳男。開庭時,吳男雖承認射精,但強調自射在內褲;對於會傳訊道歉,僅是因為親、抱對方,感到不好意思,否認不法;但被害人對受害過程描述詳細,法官遂認定吳男確有犯行,依妨害性自主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去年3月,當時18歲的吳男,透過臉書(Facebook)認識當時年僅15歲、就讀國三的小美(化名),雙方聊天後,男大生發現小美是學妹,變得更加熟識。當月23日白天,女方因跟許姓小男友吵架、鬧分手,整天向吳男傳訊息訴苦;但心懷不軌的吳男竟計畫性侵對方,趁晚間下起大雨、被害人又未帶傘之際,他表明願載對方回家,但小美上車後即是惡夢的開始。
台北地院指出,當日晚間9時許,吳男見小美坐進副駕駛座,順勢先反鎖車門,後熟練伸手抓胸、硬摸下體,這時突有路人經過,吳男趕緊將車開走。但車子隨後駛入國中地下停車場,吳男又開始強吻,並稱「我們是男女朋友,這樣沒關係」,雖小美拒絕也回話「不是男女朋友,才認識第1天」,仍被硬來。
吳男惡行未止,眼看四下無人,竟又自掏性器,直接跨坐到小美胸前,要求口交,雖遭拒絕,但他改強插下體,性侵得逞。據了解,全案會爆發,是因小美擔心懷孕,返家驗孕卻被祖母撞見,上警局提告。
法院開庭時,吳男雖承認有射精,但強調自射在內褲裡,對於會傳訊道歉,僅是因為親、抱對方,感到不好意思。他也辯解,不知對方未成年,且女方同時與數名男生交往,即使有孕也非他種,強調自己未有任何不軌。
但法官除依小美證詞,以及她提供的LINE對話內容提到「內射是哪招」、「就不要我中了沒人認 幹」等,吳男回話「抱歉沒克制」,認定被告確實性侵得逞。法官再根據許男證詞提到「小美曾說『被那個』,對象是吳男」,認定被告有罪,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