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60年前「借地」 台東天后宮討廟產逆轉勝
台東天后宮向軍方討廟產勝訴。(記者王秀亭攝)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國防部60年前向台東天后宮「借地」建營舍,並簽「反攻大陸後不使用」無償贈予,如今廳舍閒置卻未贈廟,雙方對簿公堂,今天下午二審判決,台東天后宮逆轉勝。
民國46年間,聯勤司令部(現更名軍備局)台東縣軍眷服務中心與台東天后宮廟產管理委員會簽訂合約,商借媽祖廟後方土地建營舍,作為野戰醫院和安置軍眷使用,合約載明「將來反攻大陸成功,甲方(聯勤台東縣軍眷服務中心)不需繼續使用時,所有地面建築物應無條件贈送乙方(台東天后宮)作為廟產」。
軍方已於民國96年因聯勤裁撒空置未使用至今,台東天后宮認為軍方閒置太久,應符合不用之事,理當送給廟方當廟產,國防部委任律師認為合約明訂「反攻大陸、不使用」兩條件,光是反攻大陸要件已難舉證,且期約已失效。
雙方對簿公堂後,簡易庭判國防部勝訴,台東天后宮不服上訴,今天下午二審判決,台東地方法院認為「反攻大陸」難認定,無法作為期限停止的條件,而國防部也承認96年後就不再使用,依民法贈與請求權15年消滅時效,應以不再使用後至廟方訴請履行贈與義務時計算,因而尚在時效期限內,改判台東天后宮勝訴。
台東天后宮得知勝訴後,表示欣慰,國防部委任律師吳漢成說,待接到判決書後,若判決理由違反法令,會上訴最高法院。
軍方向台東天后宮借地建營舍,如今已移走閒置。(記者王秀亭攝)
軍方向台東天后宮借地建營舍的地點位在廟的後方。(記者王秀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