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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疑似愛滋帶原者...」 前男友傳簡訊挨告不起訴

沈男傳簡訊給前女友「你疑似愛滋帶原者,請於近期前來複診」,挨告不起訴。(情境照)

沈男傳簡訊給前女友「你疑似愛滋帶原者,請於近期前來複診」,挨告不起訴。(情境照)

2016/10/15 11:4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劉姓女子與46歲的沈姓前男友分手後,收到沈男傳送的簡訊「你疑似愛滋帶原者,請於近期前來複診」,劉女認為前男友詆毀她名譽,提告他涉誹謗罪及違反個資法,但兩人經傳喚均未出庭,加上罪嫌不足,新北地檢署日前將沈男不起訴。

劉女指控,今年1月收到沈男傳來的簡訊,內容寫道「劉小姐:你至本署檢驗報告中於愛滋病項目中呈陽性反應,疑似愛滋病帶原者,請於近期前來複診」,因簡訊內容提及她全名,認為沈男指稱她得到愛滋病,憤而提告。

涉及誹謗罪部分,檢察官認為,簡訊僅要劉女前往複診,縱使傳送簡訊內容與事實不符,但難認定有詆毀名譽犯意,加上簡訊只傳送給劉女,未散佈於眾,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涉犯個資法部分,兩人曾交往,沈男知道劉女手機號碼合情合理,且未公開號碼並用於他途,認定沈男罪嫌不足,因此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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