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七夕與新歡同床共枕 舊愛闖入痛毆
新北一詹姓男子清晨闖入前女友住處,見前女友琵琶別抱,竟飽以老拳,導致女子傷後變成長短腳,且躁鬱症舊疾復發,新北地院判賠。(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女子前年七夕情人節時,與潘姓男友在家睡覺,不料,清晨6時許,女子的詹姓前男友卻突然闖入家中,見前女友與新男友同床共枕,當下醋勁大發,痛毆女子,造成女子右大腿骨折、牙齒斷裂,經治療後,女子變長短腳,無法久站、提重物,躁鬱症舊疾也復發,3度住進精神科急性病房,因此對詹男提告,並求償1,020萬元。
新北地院開庭時,詹男表示,女子早有憂鬱症,並非受此傷害案影響,且他並未把女子毆傷得那麼嚴重,但法官根據女子提出的醫療證明,依家暴傷害罪判詹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今判詹男須賠償女子醫療、換假牙費用47萬餘元、精神慰撫金90萬元及勞動能力損失共298萬餘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