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買車、真詐貸 3高中生與代辦被訴
2016/09/19 12:5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洪姓、吳姓、詹姓男子為高中同學,洪男因缺錢花用,夥同2名同學及鍾姓代辦向廿一世紀資融貸款6萬9000元購買機車,其中機車以吳男名義購買,詹男則負責電話照會,而後4人將機車轉賣予不知情的車行兌現5萬8000元,事後卻不繳貸款,挨告詐欺;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詐欺罪將4人起訴。
全案源於103年間,洪男、鍾男涉嫌偽簽吳男法定代理人姓名購車,事後卻不償還貸款,吳男母親收到繳款通知氣炸,怒告洪、鍾偽造文書,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罪嫌不足,均判無罪,卻因此案牽扯出洪涉嫌夥同吳、詹、鍾等4人蓄意詐貸不還,涉嫌詐欺,北檢另簽分偵字案辦理。
檢方調查,103 年1 月17日之前某日,洪男欲向吳男借錢未果,提議找鍾姓代辦便可借筆款項,吳男應允後,3人邀約至飲料店會面,由鍾男拿出廿一世紀資融公司分期付款申請書暨約定書給吳男填寫,以購買普通重型機車為由,向廿一世紀資融公司申請貸款6萬9,000元。
103年1月17日,吳男取得機車所有權並辦理過戶完成,過沒幾天,吳即與洪、鍾前往機車行將車賣掉,兌現5萬8000元,鍾男拿取2萬9000元代辦費,剩下的2萬9000元,吳男則交予洪男,當作之前洪向他商借的款項;事後,因4人皆未償還貸款,吳母收到繳款通知,詢問吳男,才讓全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