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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麻吉揪團拜拜遇車禍1死4傷 肇事駕駛判刑1年定讞

37歲羅姓聯結車駕駛於2014年2月間,因精神不濟打瞌睡,貨車失控往左偏,後方轎車閃避不及撞上,造成車內的5名同窗死黨1死4傷。圖為被撞爛的轎車。(資料照,翻攝畫面)

37歲羅姓聯結車駕駛於2014年2月間,因精神不濟打瞌睡,貨車失控往左偏,後方轎車閃避不及撞上,造成車內的5名同窗死黨1死4傷。圖為被撞爛的轎車。(資料照,翻攝畫面)

2016/09/17 18:04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37歲羅姓聯結車駕駛於2014年2月間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43.1公里時,因精神不濟打瞌睡,貨車失控偏左往中間車道,後方轎車閃避不及撞上,造成在桃園楊梅工作、揪團北上拜四面佛,祈求工作順利的5名同窗死黨1死4傷,最高法院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等罪,判羅男徒刑1年確定。

警方調查,羅男前年2月13日凌晨2時許,駕駛滿載玻璃的聯結車,從台南北上桃園送貨,行經國道一號北上43.1公里處外側車道時,因精神不繼打瞌睡,為避免追撞前車,羅男緊急剎車並將車頭左轉90度朝左側分隔島閃避,但因偏移角度過大,致使行駛於其左後方中內車道周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閃避不及,周男送醫搶救不治,車上4名乘客全受重傷。羅男肇事後主動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泰山分隊警員自首。

高院審酌羅男對犯行坦言不諱,並與部分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羅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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