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屢對警員飆國罵 再犯判刑3個月
警方臨檢示意圖無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8歲葉姓男子今年2月12日下午5點多,在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前叫囂,對姜姓警員連飆「三字經」、「五字經」髒話,被依侮辱公務員罪送辦時,他辯稱「這只是我的口頭禪」、「我是在發洩情緒」,由於葉男過去有多次侮辱公務員前科,檢察官認為他藐視公權力與公務員、惡性重大,建請法官依法量刑,葉男在庭訊時才坦承犯行,桃園地院關審結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他3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指出,葉男曾在89年因侮辱公務員罪、暴行妨害公務罪,經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及6月確定,又在104年間因侮辱公務員罪、暴行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應執行拘役40天確定,葉男在警訊時一再否認犯行,辯稱三字經、五字經僅是口頭禪、發洩情緒,庭訊時已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