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恩恩只因尿床被毆致死 狠父重判8年
恩恩被棄屍埋葬,鑑識人員曾與法醫徒手開挖,試圖找出恩恩骨骸。(資料照,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狠父江文吉9年前,不滿當時3歲的女兒恩恩尿床,竟拿掃把毆打其頭部及掌摑,傷害致死,還將她埋屍土城山區7年多,高等法院認定江男符合自首要件給予減刑,今依傷害致死罪仍重判8年,至於他和續弦妻子葉曉翠被控遺棄屍體罪,均改判無罪。
判決理由指出,江文吉在前年11月還被依遺棄案嫌疑犯偵辦時,主動供稱,恩恩已在96年間遭他殺害,因此被認定屬於自首,獲得減刑。
39歲的江文吉與恩恩生母蔡女在92年結婚,年底生下女兒恩恩,由於江男對蔡女家暴又外遇,隔年離婚,由江男取得監護權。96年間,江男再跟葉曉翠結婚,生下長子。
96年8月某晚,3歲8月大的恩恩尿床,江男竟拿掃把柄敲打恩恩的頭部數下,怒斥「為何又尿褲子」,恩恩疼痛哭鬧,江男不理當時懷有次子身孕的葉女勸阻,仍斥責恩恩「再哭就再打!」竟再掌摑其後腦勺2下,喝令恩恩去廁所尿尿。但年幼的恩恩腦部因受到重擊,走出廁所,卻暈眩、呼吸急促,全身癱軟倒地,因顱內出血,引發休克死亡。
江男卻未報案求救,決定將恩恩棄屍埋葬,葉女擔心江男被逮,同意協助,江男替恩恩換上白色小洋裝及皮鞋,放入深藍色行李箱,隔天早上以機車載著葉女前往土城區石門山區,撿拾樹枝挖出土坑,掩埋恩恩遺體,再把工作手套放入空行李箱內,均丟棄在埋屍處的山坡下。
恩恩生母因遍尋愛女未著,且多年來均無她就學、就醫紀錄,深怕女童發生不測求助,警方獲報查訪,江男因毒品等案遭北檢通緝,前年8月警方緝獲江男,經檢方第5度借提江男,要求交代恩恩下落,江男才供出96年間誤殺恩恩。檢方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罪,將江男起訴,葉女被依遺棄屍體罪起訴。